木西合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2年11月03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木西合乡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玛曲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木西合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木西合乡人民政府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公开内容 1. 乡政府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 2. 乡政府领导成员简历、工作职责等; 3. 乡政府人事任免; 4. 乡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 政策解读; 6.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 非涉密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8. 乡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9.乡政府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 1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乡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玛曲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乡政府办公室将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乡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木西合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玛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玛曲县木西合乡; 通信地址:玛曲县木西合乡(木西合乡党政办); 接受申请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8:30-12:00,14:0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9 : 00-12 : 00,13 : 00 -17 :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13909410989; 邮编:747300;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本乡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