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64
 标  题: 玛曲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27
 
玛曲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职责。

2.划入县水土保持局承担的行政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

2.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4.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5.将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部分行政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三)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做好接待、处置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定印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负责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党政印章等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管理及日常收支结报工作,协助收缴有关规定的费用,对本系统的各项行政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协调办理拨款手续,检查监督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执行专款专用情况;对局属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报账制,负责系统内局属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财务收支的审核及会计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核算、征收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水务业务股。负责编制全县水利建设发展综合规划、专项和专业规划;制定水利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河道建设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并开展审查,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承担涉水事件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指导、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水土保持规划并协调落实;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并组织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水土流失检测和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征收,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的水土流失纠纷调解;拟定全县水能资源开发技术标准和规范流程;负责牧村水电设施建后管理工作; 划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职责; 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工程实施监管审查保障牧村饮水安全;拟定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供水水源规划,指导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指导水利行业办理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作;委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加强现场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政府公布下发、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组织质量与安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844.03万元,支出总计6843.8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51.4万元,减少8.52%,支出增加604.4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实施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84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4.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84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8万元,占7.5%; 项目支出6324.1万元,占92.5%。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21.91万元,较上年减少1999.8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完成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4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3万元,减少8.5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0.73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4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4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2.76万元,占1.7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4万元,占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24.81万元,占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8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农林水支出4,729.07万元,占69.09%,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未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36.68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0.00万元,占2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2.3万元, 较上年增加7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7.47万元,较上年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如下乡次数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费、取暖费、差旅、培训费等。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水利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0人,其中:国内事接待2批次,3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4万元,较上年增加2.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水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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