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qx/2021-00189 | ||
标 题: |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1-11-28 | |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成立,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配合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将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行政职责划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玛曲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行政编制总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事业编制总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具体如下:
1.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行政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
2.玛曲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31.72万元,支出总计292.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5.77万元,增长46.81%,支出增加100.46万元,增长52.42%。主要原因是专项款增加 。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7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1万元,占91%; 项目支出27.99万元,占9%。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93万元,较上年增加39.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77万元,增长46.81%。主要原因是专项款增加(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42万元,增长164.74%。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47万元,增长37.81%。主要原因是专项款支出较大 (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9万元,增长83.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4.77万元,占94.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资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3万元,占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98万元, 较上年增加6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打字复印、电信网费、电费、单位日常开支等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13万元,较上年增加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43.35万元慰问活动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也可具体说明支出事由。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11.23万元,增长43.35%,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多。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