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103
 标  题: 玛曲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5-31
 
玛曲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方面的各项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研究拟定全县脱贪攻坚政策,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扶贫开发的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负责扶贫宣传工作。

(四)负责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县级项目库建设、督促、落实工作,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方案,按计划拨付财政扶贫资金。

(五)加大资金项目管理力度,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和对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开展社会帮扶政策宣传,拟订帮扶方案,落实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对口帮扶工作、全县各单位定点帮扶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好省州有关直属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七)负责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操作全国扶贫信息开发系统,制定科学合理的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方案。

(八)配合县政府金融办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负责全县互助资金工作的管理、统计、监测、业务培训、检查指导等事项。

(九)负责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的“两后生”培训劳务技能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干部培训等培训工作。

(十)做好脱贫攻坚检查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做好综合协调联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乡村振兴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玛曲县扶贫发展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乡村振兴局核定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15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5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337.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3.83万元,增长58.5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37.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3.83万元,增长54.63%,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增加,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95.4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79.54万元、福利费4.21万元、冬装费2万元。年终考核奖9.7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9.29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9.29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5万元。

4、上年结转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预算购买服务支出共1个项目,主要为购买印刷服务,资金总额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4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7.92万元,家具、用具3.5万元。2024年没有新增采购预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4 年,玛曲县乡村振兴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 ,项目预算数为本年公用经费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便于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同时本年涉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重大项目,在项目计划表设立的同时建立项目绩效目标表,财专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助推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创业平台,带动牧民增收。并制定项目绩效跟踪时间段或在项目实施中抽查实施情况形成相关实施记录表。在绩效目标跟踪中进行偏差分析,及时发现及时纠偏。发现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单位财务及时协调项目负责人查找问题,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分析偏离目标的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整体绩效修订.xlsx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乡村振兴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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