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158
 标  题: 共青团玛曲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5-31
 
共青团玛曲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行使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全县青联和少先队工作职权,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县青少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

2、参与有关全州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调查青年思想状况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4、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团州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5、协调县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领导、组织实施全州“希望工程”及“绿色希望工程”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和管理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有关全县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承担县委、县政府、团州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处理团县委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报告文件以及团县委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团县委机关财务、保密、接待、信访、档案管理、目标管理、人事劳资、党务、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调查团的工作中带全局性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研究有关理论、政策问题,协调机关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研究全县团的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掌握全县团的工作的进展情况,搞好信息综合分析和反馈工作;负责团县委与县直单位、团州委有关部门的联系,完成书记班子交办的事宜;研究制定全县共背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各乡镇(场)团委、直属团委、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乡镇级团委领导班子和直属团委领导班子;协助管理团州委在本县的委员、候补委员,管理团县委委员和候补委员;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团组织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共青团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重点做好青年知识分子、少数民族青年、宗教青年、台港澳青年同胞及上层爱国人士子女等方面的团结、教育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研究、指导全县少数民族地区团的工作和青少年统战工作中开展交流和联谊活动;负责处理县青联的日常事务及委员的联络工作,加强青联委员的联络、沟通,指导青联界别活动;负责全县“十大杰出青年”、“十佳青年公务”的评选工作;负责开展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接待国外、境外青少年访问者,组织开展同国外、境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

(二)青少年工作部

延长团的工作手臂,承担政府委托的各种青少年工作事务和工作项目,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并积极拓展领域,做好青少年的教育、服务、保护、管理工作,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参与制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参与监督其执行情况,维护青少年权益,处理青少年来信来访及青少年咨询问题,推进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处理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指导全县各乡镇(场)、非公企业、两新组织团的工作组织牧村青年围绕经济建设学习科技文化知识,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牧村青年致富人才,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推进全州农牧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农牧村团的基层建设;研究指导企事业和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团的各项活动,负责青工战线先进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定、管理、宣传等工作;指导企事业、城区街道、社区团的基层建设;研究、指导学校团的基层建设。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团组织建设与规范,调研指导学校共青团组织开展形政策宣传、文化体育活动;少年指导建立全县学生会联合会和学生会组织;研究、指导中学、小学团的工作,了解掌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指导中学、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学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及"三下乡"工作;研究指导全县少先队青工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教帮育,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制定政策,落实少先队工作根本任务,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指导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处理县少工委的日常事务;负责指导七乡一镇一场少工委工作,配合县妇儿工委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红领巾德育教育工作,开展各类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活动,搞好“中国少年维鹰行动”的争章颁章工作,开展辅导员教育培训聘任工作及红领巾书报刊的订阅学用工作;围绕重大自然灾害、大型赛会、环境保护、弱势群体关爱、社区建设、公共秩序维护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全县志愿者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信息宣传等制度;全面管理全县志愿者注册信息,保障志愿者权益,宣传志愿者理念,并实施对志愿者服务的评价和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希望工程”的资金管理、捐助及失学儿童的救助工作,负责“希望小学”的修建、维护和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希望网校”的建立和运做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州“绿色希望工程”,对资金的募集、项目的实施负责。

(三)共青团玛曲县委团校(同玛曲县青少年教育培训中心合署办公)

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通过全面、系统地培训,使广大团员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共青团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了解:分析、研究团情,提高全县基层团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按照全县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研究建立健全全县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广大青少年,拓展团的教育阵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少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增强我县各级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我县共青团工作全面发展;团校的宗旨是发扬“政治坚定、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团校校训,培养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善于思考,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牧村青年劳动力培训,切实提高我县青年劳动力素质,把广大牧村青年培养成合格的新型实用技术人才。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43.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3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66.5万元,增长3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3.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66.5万元,增长3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24.8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1.01万元、津贴补贴56.88万元、奖金5.47万元、住房公积金9.58万元、福利费1.90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0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0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8.9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11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3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共青团玛曲县委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产出指标。具体情况如下:保证了共青团玛曲县委机构运行所需的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和7名在职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共青团玛曲县委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效益指标,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具体情况如下: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共青团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重点做好青年知识分子、少数民族青年、宗教青年、台港澳青年同胞及上层爱国人士子女等方面的团结、教育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共青团玛曲县委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满意度指标,广大团员青年对共青团玛曲县委提供的各种服务均表示满意。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4年共青团玛曲县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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