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370
 标  题: 玛曲县牧业经济经营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05-26
 
玛曲县牧业经济经营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政策,着力加强“三牧”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牧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家强牧惠牧政策,做好牧业、牧村、牧民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牧民收入。按照国家扶持政策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牧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稳定和完善牧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和发展牧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牧村市场和牧村服务体系,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引导牧民发展现代牧业。推广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农畜产品生产。加强牧村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玛曲县农业农村局,核定事业编制6人,现有公职人员8人。离退休12人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84.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减少)180.24万元,增长2.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8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18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4.47万元,增长2.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63.3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31.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62万元、津贴补贴63万元、其他补贴支出2.7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绩效工资2.64万元、年度考核奖6.47万元、正常晋升和人员增资6.63万元、个人采暖支出7.68万元、住房保障13.72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0.88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9.36万元,退休个人采暖费11.52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无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目前固定资产总额为27.51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设备25.19万元,家具2.32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4.26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4.26万元,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我单位正常运转和职工工资发放,促进全县合作社管理运行规范,监督村集体“三资”正常运行。2025年本部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绩效目标管理:一是通过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测量和评判;二是开展实施结果评价:通过单位自评的方式对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管理;三是充分运用结果应用:通过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促进预算管理的持续优化。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经管站).xls
附件【玛曲县经管站单位整体绩效(经管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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