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191120-160519-166
 标  题: 关于才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6-04-16
 
关于才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

接县委(玛曲任字〔2016〕36号)文件通知,经2016年4月11日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才老同志提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旦考同志提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忠华同志提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仁增同志提任县水利电力工作队队长;

才旦道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王占忠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尕藏加措同志提任县藏医院院长;

林菊萍同志提任县妇幼保健站站长;

久麦同志提任县公安局欧拉秀玛派出所所长;

杨永龙同志提任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安海宏同志提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久麦、杨永龙、安海宏三名同志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间从2016年4月6日算起。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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