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gs/2026-00065
 标  题: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华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3-26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华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玛各单位:

接玛曲任字〔2026〕10号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3月17日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普华杰同志为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赵文学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玉玺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久麦同志为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杨庭文同志为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杨福利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二级警长;

王云飞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韩新朝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敏振荣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

贡保才让同志为县公安局尼玛派出所教导员;

桑吉扎西同志为县公安局阿万仓派出所所长;

魏庆军同志为县公安局阿万仓派出所教导员;

桑吉杰同志为县公安局曼日玛派出所所长;

付养兵同志为县公安局曼日玛派出所教导员;

郭健同志为县公安局齐哈玛派出所所长;

陈进华同志县公安局欧拉派出所所长;

道吉次力同志为县公安局欧拉派出所教导员;

才让扎西同志为县公安局采日玛派出所所长;

牛占云同志为县公安局采日玛派出所教导员;

敏锐强同志为县公安局欧拉秀玛派出所所长;

尚维祥同志为县公安局欧拉秀玛派出所教导员;

郭九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尼玛派出所副所长;

张永恒同志为县公安局尼玛派出所副所长;

旦正才让同志为县公安局阿万仓派出所副所长;

道吉仁青同志为县公安局齐哈玛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

普华杰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文学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兼反恐怖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玉玺同志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久麦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县案管中心主任职务;

杨庭文同志的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福利同志的县公安局木西合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云飞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韩新朝同志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贡保才让同志的县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职务;

桑吉扎西同志的县公安局欧拉派出所所长职务;

魏庆军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桑吉杰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付养兵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健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进华同志的县公安局欧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道吉次力同志的县公安局采日玛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才让扎西同志的县公安局齐哈玛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敏振荣、贡保才让、桑吉扎西、魏庆军、桑吉杰、付养兵、郭健、牛占云、敏锐强、尚维祥、郭九平、张永恒、旦正才让、道吉仁青14名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间从即日算起。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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