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3-00020
 标  题: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9-11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别:A

 

尊敬的更尕等9代表:

感谢您对玛曲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项目资金分批集中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2022下达基建类资金53420万元、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46086万元、一般债券7000万元、专项债券32500万元。截止20238月底,下达基建类资金29977万元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28298万元,一般债券6101万元、专项债券3217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并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到位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玛曲的财政事业。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阳 15379405669

 

玛曲县财政局

2023911


上一条: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7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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