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gs/2026-00093
 标  题: 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5-29
 
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旦巴卓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网络直播行业乱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结合县域工作实际,坚持务实治理、量力而行、协同共治,摒弃形式化、空泛化治理模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实问题整改和行业规范工作,县委网信办作为县委网信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委宣传部,无人无编,无独立执法和专职监管力量。针对您的意见建议,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建立了网信统筹、职能主抓的协同工作模式,明确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部门各自职责,避免监管空转、重复履职。

截至目前,摸排我县粉丝量一万以上直播人员37个,建立了简易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碎片化、常态化监管。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在“秘境玛曲”公众号发布了《玛曲县“规范直播行为 共建网络文明”倡议书》。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网络主播行业乱象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双模式开展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12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账号。县公安局开展辖区用网单位执法监督检查19场次,录入上网场所管理2家,录入网安行政监督检查23家,批评教育涉网上发布不良引导视频图文26人,约谈9人(其中三俗类3人、AI类2人、网络名人5人),清理不良引导视频图文97条。县市场监管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日,集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0余份,引导直播电商各方主体加强合规自律和自我监督,提升行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水平。并通过一些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使经营主体做到引以为戒,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理性参与直播购物,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直播间运营者8家,暂未发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依托日常工作顺带监管、随查随改,常态化处置直播乱象,稳步规范县域网络直播行业秩序,切实回应委员关切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网络主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玛曲县的网络主播事业。


联系人及电话:张轩  09416121432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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