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mz/2024-00000
 标  题: 尼玛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尼玛镇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1-31
 
尼玛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尼玛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农业部门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23年,我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共受理3件,办结3件,按时办结率100%,办结满意率100%62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办理率100%

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镇通过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22条,其中镇公开4条,村级公开18按要求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且分类清晰,政务便民信息网站公开设立了指南和目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年度预决算、惠民政策落实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尼玛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尼玛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政策解读情况。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应当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一是各科室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同步起草解读材料;二是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的附件,一并将政策草案、起草说明、文字解读等;三是审定后的解读材料,起草部门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步将解读材料于部门信息公开网对应栏目公开发布,并同步推送至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应栏目。

政务自媒体监管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我镇还未在任何平台建立政务自媒体账号。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我镇政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有县政府网站、镇便民服务大厅信息查阅窗口、政务公示牌、政务信息查询电话等,2023年在便民服务大厅新设立置信息咨询窗口,镇政府院内设置政务公示牌,公开公示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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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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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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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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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人员编制少岗位工作任务繁重基本都是兼任,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如遇中心工作,有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尼玛镇人民政府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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