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zfhcxjsj/2024-00000
 标  题: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1-31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根据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玛曲县住建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一是主动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代表建议答复及政协提案答复12件。二是依法对保障房租赁信息、廉租房租赁补贴申领、年度决算审核等信息再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公开。三是不断强化新媒体运用,向县融媒体平台投稿发布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查,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规范,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紧密结合住建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较好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公布形式的便民性需要加强;三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程度。二是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众认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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