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4-00009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拉毛加布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01-17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省州属驻玛各单位:
接玛曲任字〔2023〕74号通知,经1月16日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拉毛加布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索南扎西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华 珍同志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河曲马场生产科科长职务;
杨永明同志任河曲马场综合科科长,不再担任河曲马场办公室主任职务;
拉尔加同志任河曲马场公共服务科科长,不再担任河曲马场保卫科科长职务;
尕玛达杰同志任河曲马场财务科科长,不再担任河曲马场计财科科长职务;
陈青霞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道吉加布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加洋扎西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晶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扎西卓玛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桑 草同志任河曲马场发展规划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河曲马场生产科副科长职务;
扎西尖措同志任河曲马场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河曲马场保卫科副科长职务;
卓尕吉同志任河曲马场公共服务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河曲马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渊龙同志不再担任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转任事管七级职员;
陈金龙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草强拉毛同志不再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职务,转任事管八级职员。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