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tj/2023-00001 | ||
标 题: |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紧扣县扫黑办和州交通运输局扫黑办明确的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任务,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出现的新乱象、新顽疾,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整治扰乱客运市场的非法运营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客货运企业、客货车司机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服务构建我县新发展格局提供健康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客运站场非法拉客,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恶意破坏经营秩序、在物流托运集散市场等场所非法营运欺行霸市涉黑涉恶势力的行为。
2.在交通工程建筑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势力;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3.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涉黑涉恶势力。
4.在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5.在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采取暴为、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
6.在维修、驾培等领域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涉黑涉恶势力。
7.在交通运输行政检查和执法时,拒不配合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或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
8.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罢运或围堵政府机关的涉黑涉恶势力。
9.长期盘踞某一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以及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群预约组客,或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开行班线客运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涉黑涉恶势力。
11.在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文明服务不达标的,车容车貌脏乱差的,无端拒载车客的驾驶人员。
二、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欢迎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法: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举报电话:0941-6121004 0941-6122280
邮 箱:mqxjtjxzb﹫126.com 2571521494﹫qq.com
举报箱设置地址: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大门口
玛曲县扬祺客运站大厅门口
甘南雪羚集团玛曲分公司门口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4日
【
关闭窗口】
上一条:关于公开征求《玛曲县曼日玛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下一条: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求《玛曲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