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rmz/2025-00005 | ||
标 题: | 耀达尔村应急管理制度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曼日玛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2-26 | |
一、应急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村委会每半月至少召开1 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督促抓好落实。
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村“两委会”成员和专(兼)职网格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主动向全体村民宣传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应急避险科普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村“两委会”对全村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工作至少每周组织 1 次检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至少每半月组织或参与 1 次安全检查;村网格员每天进行 1 次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灾害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置。
四、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灾害隐患和易造成事故的危险源(点)及险兆事故要及时上报。
五、灾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村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村主要领导立即向乡镇和县政府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该积极配合、服从指挥,协助事故灾害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六、应急管理奖惩制度。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责任,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或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叫应叫醒工作制度
一、为了使叫应叫醒信息快速传达,乡镇叫应叫醒村主要采用电话方式实现。当通信设施不能使用时,应安排人员火速前往各村进行叫应叫醒。
二、当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预报辖区内可能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并发布橙色或红色等更高级别预警信号,乡镇、村组要立即启动叫应叫醒机制。
三、对于预警级别高、时效性强的重大突发灾害预警信息,乡镇建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首先电话叫应叫醒应急管理所所长,告知其可能诱发的自然灾害风险或事故灾难风险,并确保乡镇应急管理所成员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及早研判做出灾害防御决策部署工作,确定叫应叫醒范围对象。
四、应急管理所按照县应急管理局的安排布署,安排办公室人员按包干责任清单叫应叫醒各村值班领导,并做好叫应时间、报告内容等记录。
五、被叫应叫醒的各村值班领导要立即向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报告,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立即安排布署有关叫应叫醒包干责任人对所承担的叫应叫醒对象展开叫应叫醒,并及时将叫应叫醒情况向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报告,做好叫应叫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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