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rmz/2024-00059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曼日玛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11-01 | |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好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今冬明春防灭火工作实际,确定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为草原防火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全县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2024—2025年度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布如下命令:
一、落实防火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强化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力度。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主管部门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人员要严厉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二、发布禁火命令。在高火险期,特别是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要求进入林区、牧区人员必须做到“五严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焚烧垃圾、煨桑、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
三、强化宣传教育。县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道防线来抓,广泛组织开展全民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和防火“宣传月”“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企业、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寺院、进网络”,同时要做好《玛曲县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及典型案例的宣传,不仅要让群众认识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更要让群众明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后果,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保护森林草原、防范林草火灾的浓厚氛围。同时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布“12119”林草火警报警电话。本命令由县政府负责印制藏汉双语版并进行大力的张贴宣传。
四、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极高火险(高火险)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织牢编密森林草原防灭火网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两条底线;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职责,加大入山巡查密度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人责任,防止被监护人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进入林区的所有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进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安部门(森林分局)要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和火灾案件处置力度;林区、牧区施工单位和住户,必须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和检查,自觉管理好火源,做好预防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随意替岗或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后离岗,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2小时之内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及处置情况的规定,决不能出现迟报、瞒报,甚至不报的现象。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时刻保持临战待命状态。
六、做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要修订和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防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能够按照预案快速响应、迅速处置。要全面开展防灭火机具设备、物资的清点、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拿得出、用得上。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气象、消防、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相互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落实防扑火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场)人民政府并拨打森林草原防火火警电话(12119)。
七、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本命令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八、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命令
县长:杨智明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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