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cjgj/2023-00004
 标  题: 玛曲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玛曲县“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4-03
 
玛曲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玛曲县“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玛市监发〔2023〕52号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州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甘南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玛曲县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玛曲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3日


玛曲县“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6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9〕18号)2023年甘南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改革,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整合监管资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系统联通、多级联动、规范高效、智能精准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推动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综合监管“一件事”取得成效。

二、重点任务

()规范监管单位信息。按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增补监管部门,准确录入规范名称、信用代码等信息,及时更新部门管理员及权限,实现监管单位覆盖率100%。

()严格管理人员账号。各单位根据执法人员(包括从事 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账号增减、授权,做到与执法人员一一对应,实现执法人员注册率100%,并做到动态管理。同时,要严格管理人员账号,严防泄密。

()及时录入监管对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息已全部接入系统,无需增补;其他监管对象需相关单位自行增补录入,实现监管对象覆盖率100%,并做到动态更新。

()全量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三定”方案,各成员单位必须准确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认领率100%,并做到动态管理。全县(市)监管事项分解到具体监管部门,部门监管事项分解到具体内设机构。对未认领的清单要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准确录入检查实施清单。成员单位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结合地实际情况,准确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完成率100%,并做到动态管理。

()补充录入存量监管行为信息。成员单位持续补充录入 2019年至2022年产生的监管行为信息(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 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为),在确保每个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录入3条以上信息的基础上,做到“应录尽录”。

()加大增量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力度。成员单位同步录入 2023年产生的监管行为信息(除双随机抽查方式之外的监管事项),力争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持续推进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成员单位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小微企业扶持等信息10个工作日内录入,实现录入率100%。同时,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公示系统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及时核查反馈风险预警线索。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派发的风险预警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反馈结果,实现反馈率100%。同时,强化风险研判,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实施精准处置。

(十)加强监管动态信息录入。成员单位及时发布工作中产生的监管动态信息,全年每个单位监管动态信息不低于30 条,曝光台信息不低于5

(十)探索推进相关模块应用。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进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重点事件等模块应用,强化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

(十)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单位在规范做好检查实施清单录入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双随机监管”子系统认领监管事项,实现认领率100%。

(十)细化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各相关单位根据抽 查事项清单和内设机构设置,分类建立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做到动态管理。

(十)优化抽查工作细则。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取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应用、公示途径、法律责任、部门联合等内容,作为本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依据。

(十)强化抽查任务实施。各相关单位在系统内发布年度单部门和跨部门抽查计划。同时确保移动监管APP 使用率不低于60%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互联网+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取得实效。各业务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加强交流沟通,及时解决监管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创新突破。要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与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大胆创新,打造特色。同时,加大总结推广力度,将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及时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 强化保障措施。“互联网+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保障,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人财物支撑,统筹安排好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和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等。

()按时报送材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材料报送,及时反映进展,发现解决问题,交流共享经验,请于61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1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邮箱:280128661@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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