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wcz/2024-00024 | ||
标 题: | 玛曲县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阿万仓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08-08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全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正之风和腐败有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受理范围
全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警纪警规的行为及公安领域民生事项有关问题(公安民辅警服务群众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等有关问题)。
二、受理方式
监督电话:0941-5930532或0941-5930513。
2、来信来访地址:玛曲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邮政编码:747300。
三、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对反映事项查证属实的,玛曲县公安局将对监督反映人给予奖励,对编造事实、恶意举报等情形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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