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awcz/2025-00040
 标  题: 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玛曲县人大志(1955—2026)》资料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阿万仓镇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11-14
 
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玛曲县人大志(1955—2026)》资料的公告

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玛曲县人大志(1955—2026)》资料的公告

为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地记述玛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留存民主法治建设珍贵史料,充分发挥志书“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并请示县委同意,玛曲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决定编纂《玛曲县人大志(1955—2026)》,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玛曲县1955年以来人大历史的史料、相关资料和实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955年以来与玛曲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且有纪念意义的材料、实物、图片、视频等资料。

(一)文件资料

1.省级及以上领导同志到玛曲视察调研人大工作的题词、批示、手迹和相关报刊等资料;

2.与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文献档案、笔记、信函、报刊、画册、纪念册、简报、代表事迹选编等;

3.反映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文件及办理过程、效果的文字、图片等;

4.反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展历程、重要创造性工作的文件资料;

5.其他有保存和陈列价值的文字资料。

(二)历史物品

1.具有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代表证、出席证、视察证、任命书、选票、徽标、印章、纪念章等,以及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代表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

2.个人或集体所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与人大有关的奖励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纪念品等。

(三)照片影像资料

1.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视察和指导玛曲县人大工作或走访辖区内省、州、县人大代表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2.历届在玛曲的省人大代表相关合影,以及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各界代表会议)及反映履职风采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3.历届玛曲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合影,以及开展履职活动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4.反映人大重要会议、调研、视察,以及开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活动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5.其他有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说明

1.欢迎各界人士提供以上资料。所供资料采用后,一律在志书《后记》中登名致谢,重要资料提供者赠与《玛曲县人大志(1955—2026)》一本。诚望各单位和个人踊跃赐稿。

2.提供的珍贵资料、图片、实物等,采用后将归还持有人。

3.若知晓有关情况,但无材料且不擅长写作者,可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讲述。

4.征集资料期限截至2026年4月30日。

5.有关事宜请联系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大院东楼4楼)。

人:王 18215198336

加洋吉 15101468880

电子邮箱:mqxrdz@163.com

玛曲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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