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2020-00049 | ||
标 题: | 玛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部门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0-09-10 | |
玛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指导有关重大民族节目活动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依法保护公民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非法活动;协助县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人或事;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953年宗教工作由中共玛曲县工作委员会管理。1956年宗教工作由统战部门管理。1966年“文革”开始,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82年成立玛曲县宗教事务局。1987年更名为民族宗教事务局。1987年11月民族宗教事务局为玛曲县人民政府28个职能工作机构之一。单位现有综合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清真食品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佛教协会等机构。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于2019年8月份并入玛曲县统战部。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82.85万元,支出总计477.72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9.29万元,下降31.89%,支出增加37.04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关收支相应增大。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8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7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7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52万元,较上年减少9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藏区专项资金僧侣体检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29万元,下降31.89%。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关收支相应增大。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关收支相应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52万元,增长70.68%。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关收支相应增大。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74万元,占73.5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关收支相应增大;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6万元,占4.6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00万元,占3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企业的贴息贷款资金专项11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在职养老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3.62万元,较上年增加188.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关收支相应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较上年减少,多用集中支出拨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性能老化修理费加大。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省州及宗教界人士等财。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9人;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国旗台建设及劝返人员管理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87.91万元,增长289.16%,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创建、11座寺庙国旗台修建、劝返人员后续管理费用增大。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