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2020-00059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部门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0-09-13 | |
玛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全国、省、州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2.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3.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4.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5.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6.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7.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8.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9.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州人大代表的选举。10.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11.联系在玛曲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州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12.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14.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15.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玛曲参观接待工作。
(二)内设机构。根据人大章程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玛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六委一办”机构,即:办公室、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与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建制。
1.办公室。负责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常委会年度安排;了解收集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负责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档案、保密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及文印工作;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信访案件;负责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日常人事、劳资工作;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及常委会主要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完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产、房产、车辆、办公用品等;承担常委会机关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退居二线领导同志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对司法、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安排和总结;开展司法、民政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司法、民政等工作方面立法草案的审查、论证和修改;草拟与法制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及所属法制事务部门对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代表视察、调查工作;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州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工交、财贸、计划、金融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承担常委会对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我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提供情况和建议;负责做好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批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审查、修改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草拟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办理的人民群众对县政府所属财政经济部门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所属财政经济部门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工作,督促县“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的相关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州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等交办的有关工作。
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部门的联系;承办常委会对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开展教科文卫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的论证、审查、修改等工作;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为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事项提供情况依据;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办理的人民群众对县政府所属教科文卫和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及所属教科文卫部门对县人代会、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工作,督办县“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州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5.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畜牧、林业、水务、乡镇企业、土地、环保资源保护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承担常委会有关农牧、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配合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就全县计划、财政执行申有关农业部分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研究审查、修改农牧、环保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草拟有关农牧、环保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政府所属农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所属农牧环保等部门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常委会议提出报告;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代表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工作,督办县畜牧、环保部门相关的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州人大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6.民族宗教与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民族、法制与民族事务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监督检查民族、法制工作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安排部署和实施工作;负责提出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常委会审议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起草和修改;承办县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族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草拟与民族、法制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本级政府和所属民族事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及所属民族、法制事务部门对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提出报告;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州人大民侨委、法制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7.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局、委、办和州人大、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联系;联系我县的省、州、县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代表工作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办理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候选代表、罢免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的有关工作;草拟有关代表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对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审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及所属部门、法院、检察院对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州人大代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82.71万元,支出总计677.92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29.29万元,下降15.92%,支出减少169.00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层人大代表外出培训3期,2019年没有外出培训,人员经费也减少了。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8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7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7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9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66万元,较上年减少4.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本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29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利息收入上缴财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1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0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层人大代表外出培训3期,2019年没有外出培训,人员经费也减少了。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00万元,占87.6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35万元,占1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4.90万元, 较上年减少113.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3.02万元,较上年减少55.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帮扶、检查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3.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人大会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10人。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8.57元,车均维护费7.7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56.08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层人大代表外出培训3期,2019年没有外出培训。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项目资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