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qx/2021-00047 | ||
标 题: | 玛曲县水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1-07-22 | |
玛曲县水务局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玛曲县水务局成立于1972年12月,是县政府管理水利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全县涉水事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县的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利管理、城市防洪、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职能。主要职责为编制全县水利建设发展综合规划、专项和专业规划;制定水利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河道建设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工作职责;承担涉水事件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大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协调实施,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组织开展全县水土流失检测和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征收,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的水土流失纠纷调解职责;拟定全县水能资源开发技术标准和规范流程;负责农村水电设施建后管理工作;划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职责;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指导农牧村饮水安全、涉水项目的审查工作和工程建设与管理;拟定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供水水源规划,指导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指导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作,委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加强现场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政府公布下发、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组织质量与安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9年1月正式更名为玛曲县水务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玛曲县人民政府。玛曲县水务局核定行政人员编制6人,实有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全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行政在职人员3名,退休人员5名,遗属人员3人。玛曲县水政监察大队实际4人,玛曲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实际6人,玛曲县水土保持局5人,县抗旱防汛服务队4人,县防汛办2人,县水质检测中心编制3人,实际1人。全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事业在职人员22名,退休人员31名,遗属人员1人。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共计预算各类拨款项共计457万元。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03.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45.76万元、福利费6.14万元、冬装费5.2万元。年终考核奖42.5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50.3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48.94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36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2.9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100万元。其中: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财政拨入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财政预算车辆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