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079
 标  题: 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07-27
 
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玛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现将我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据此,玛曲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法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2个,分别为:

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审管办、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翻译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0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51万元,下降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有去世人员,年减7%。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0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51万元,下降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有人员去世,年减7%。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公共安全支出9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55万元,减少36.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去世。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8、9、10为空表。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法院在职人员支出,(藏区津贴、冬装费、取暖费、2019年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公益性岗位)保障地方性津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是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玛曲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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