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54
 标  题: 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27
 
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政务中心是由地方政府举办,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项目、集信息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规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各部门(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县直部门(单位)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协调处理窗口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各窗口部门(单位)提供高效、快捷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六)负责受理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审批制度与规定的举报和投诉,受理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并督促整改;

(七)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出绩效考核意见,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八)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九)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清理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拟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

(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政务外网和专网的网络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负责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政务中心下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文件、材料、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档处理、保密、信息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负责适时通报和反馈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改造;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对外交流、接待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安全、保密、防盗、防火及突发事件处置;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务服务股

负责拟订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勤;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负责对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对进入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协调督查;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审核;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的实施;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日常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分中心相关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网络管理股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信息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培训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上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单位)产生的有价值简报和信息;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考勤系统、局域网系统、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网络信息的建设、更新、维护、管理和运行;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3.89万元,支出总计61.29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0.93万元,下降1.70%,支出增加15.88万元,增长34.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购置费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02万元,较上年减少7.40万元,办公费和购置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3万元,减少1.70%。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29.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34.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购置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9万元,占79.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8万元,占15.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资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1万元,占4.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资金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2.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1.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预算绩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0年度政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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