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58
 标  题: 玛曲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27
 
玛曲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办事处)及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和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职责调整:增加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财务执行制度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事业单位2个: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内设股室7个:宣传股,社区矫正股,基层股。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61.14万元,支出总计658.6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0.04万元,增长26.87%,支出增加85.08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6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1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5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6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80万元,较上年增加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情况较大,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收入增加,专项资金相对上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04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94万元,增加89.87%。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8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9.80万元,上年增加2.48万元,增加89.16%。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8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共安全支出545.74万元,占82.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9万元,占13.03%,较年初预算数增6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卫生健康支出26.25万元,占3.98%,较年初预算数增26.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0万元, 较上年增加24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7.86万元,较上年减少16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帮扶、司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020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78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3元,车均维护费0.5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辆,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玛曲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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