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62
 标  题: 玛曲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27
 
玛曲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及实施办法。

(二)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使用。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全县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全省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审核,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审核,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审核工作,机关企事业离休干部、公务人员补助人群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稽查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机关、企业职工、离退休职工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的申请和转统筹地区外就医的申请。

4、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的申请和转统筹地区外就医的申请,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为2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医保基金管理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医保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说明)

本部分至少应包含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两项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67.40万元,支出总计654.1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0.22万元,下降7.28%,支出增加441.34万元,增长207.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6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40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6万元,占38.05%; 项目支出405.25万元,占61.95%。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0.19万元,较上年增加115.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还未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60.22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7万元,增长419.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34万元,增长207.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7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4.44万元,占96.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79万元, 较上年增加194.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医疗保险类支出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07万元,较上年减少2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42.3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1.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减少20.81万元,下降59.65%,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医保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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