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77
 标  题: 玛曲县曼日玛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30
 
玛曲县曼日玛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曼日玛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相应职能。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团体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设置,履行相应职能。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牧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牧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牧村市场监督。

(三)负责本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镇牧村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牧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牧、工、贸服务体系建设。

(五) 负责搞好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搞好牧村土地场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及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物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组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牧村社会矛盾,保障牧民合法益,维护牧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等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十)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十一)依法搞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天然草场、天然林保护、绿化造和草原、森林防火工作、应急救援、安全生产。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促进本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十三)负责本镇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统计和刊:部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技能,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干部培训、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组织建设、岗位责任、议事、信访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

曼日玛镇设4个党政机构和5个下属事业单位。党政机构均为股级,下属事业单位均为副科级。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思想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公文起草审核、文电收发、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档案和资产管理、督查考核、人事劳资、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会代表联络,离退休党员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及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开展有关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镇村振兴战略(镇村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镇镇财政预算、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工信、科技、金融、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工作,负责各类涉农资金监管、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公共就业、劳动保障、教育、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农村社区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工作;负责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审核城建规划有关内容,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负责辖区内工业、农业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及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的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参与查处突发重大污染事故;协调查处环境来信来访、污染纠纷、投诉;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担草原保护工作,负责农牧村宅基地审批、草场转用审核。上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域无垃圾等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镇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村社治理、政法、综治维稳、网络安全、舆情监测、护路护线、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粮食安全、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监管任务和事项清单制定完善,研判预警、协调联动、问题转办、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灾救灾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种防灾救灾物资的保障维护、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等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牧业、渔业、农技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推广、服务和应用等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负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产业开发、农村经营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各类技术人才和职业农牧民的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灾害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培育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牧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济困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园林绿化、卫生清理、防污减排、危旧房改造、改水改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类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水、电、气、暖、通讯及其他公共事务的服务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劳务输转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负责镇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镇村文明等工作,负责镇村旅游的规划指导、宣传建设、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古村古镇、建筑群、遗迹及各类文物的普查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普及、传承、开发等工作,负责承担各级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文艺演出的组织开展、协调配合、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文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等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计生、卫生、老龄、不动产登记、农机具补贴申报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受理工作,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负责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多网合一工作;负责网格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做好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技术服务、信息监测监控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856.30万元,支出总计2847.1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5.75,万元,减少2.25%,支出减少63.14万元减少2.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85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6.30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84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23万元,占32.84%; 项目支出1911.86万元,占67.15%;。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02万元,较上年增加9.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资金结余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5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5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0.85万元,增长278.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增长。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4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14万元,减少2.17%。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各种项目经费。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1.57万元,占3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上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4.13万元,占2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2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增加;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安全方面的项目;农林水支出1280.49万元,占4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资金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2.08万元, 较上年增加45.11万元,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3.15万元,较上年减少62.1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使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劳务费等。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各项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无国内公务接待。2020年度本部门车均维护费0.8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62.17万元,减少49.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设备购置减少,办公用品消耗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用量增加,办公设备采购增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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