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qx/2022-00159 | ||
标 题: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2-07-01 |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政策性规范文件,组织编制实施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牵头监督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四)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制定、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建设和资金计划。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六)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工作。
(七)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
(十)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的建筑方案(含总平面图)审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管理。依法核发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十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建设工程方案审定工作中;负责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建设工程审批方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出具规划核实确认书。有关职责分工待下一步国家、部委明确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再予以相应调整。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2022年机构数位1个,下设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玛曲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2个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局核定人员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23名,工勤编制0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22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人员0人。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共计预算各类拨款项共计1277.7 万元。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967.7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954.99 万元、福利费12.76万元、冬装费24.24万元。年终考核奖89.14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71.47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64.5万元、福利6.97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元125.1 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财政拨入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无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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