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2-00273
 标  题: 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09-30
 
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是行使乡镇一级人民政府职权,开展针对牧村的各类管理及服务工作。本镇各机构或办公室各司其职,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政法、综治、人大、武装、群团、保密、信息、文书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合党政日常工作;负责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人事业和信访等工作。负责牧业、牧村经营管理和牧业产业化发展、招商引资、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土地承包管理、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和牧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指导乡村财务管理等。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牧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无机构变动,属一级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

县政府直属行政单位,单位执行的行政财务会计,核定行政编制24名(其中2名工勤编),核定事业编制34名,派出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事业编3名,派出机构寺庙办核定事业编7名,全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在职人员58名,退休人员10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12.99万元,支出总计1275.5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40.29万元,增长-31.18%,支出减少954.68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相比上年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2.9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93万元,占93.28%; 项目支出85.66万元,占6.7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5.54万元,较上年增加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拨来项目资金1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0.29万元,增长-3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相比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11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项目。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4.68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相比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56万元,增长36.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15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02万元,占14.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8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2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42万元,主要原因是缴纳医疗保险;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农林水支出126万元,占9.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8.42万元,较上年增加2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1.52万元,较上年增加39.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括单位收入、支出、结转(余)等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上下年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预决算收支差异情况和原因等。其他内容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加补充。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也可具体说明支出事由)。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39.63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当年各种资料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进村开展各种活动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8).xls

上一条:玛曲县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细化方案(草案)
下一条:玛曲县采日玛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