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2023-00024 | ||
标 题: | 中共玛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部门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
中共玛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玛曲县委的主要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关于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士,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人士、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业,加强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藏胞及国内亲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联系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开展玛曲县内外统一战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2023当年机构数为1个,系正科级建制的县委常委单位。部内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分别为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对国外藏胞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玛曲县工商业联合会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统战部核定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5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2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人员2人。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299.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0.3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07万元,增长6.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个人部分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2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63万元,增长4.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个人部分预算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94.9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86.95万元、福利费4.84万元、冬装费3.2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8.21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17.562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648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2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上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强化采购流程及监管。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在日常政府采购中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完善管理方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高质量完成政府服务及管理工作。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固定资产为239844.00元,其中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170364.00元,家具用具设备(办公桌椅等)69480.00元。无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年初县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资金后,单位财务部门及时将单位本年度申请项目提交给单位部务会,并将所涉及项目的绩效目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随同单位部门预算同时公开。同时财务要求项目使用部门提交项目实施计划表并与项目绩效目标对比,并制定项目绩效跟踪时间段或在项目实施中抽查实施情况形成相关实施记录表。在绩效目标跟踪中进行偏差分析,及时发现及时纠偏。发现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单位财务及时协调项目负责人查找问题,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分析偏离目标的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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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项目名称: |
2023年工作经费 |
二级项目名称: |
2023年工作经费 |
项目类型: |
新增项目 |
项目分类: |
其他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项目主管部门: |
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 |
项目开始日期: |
2023-01-01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3-12-31 |
项目总投资: |
20 |
中央补助安排: |
0 |
省级财政安排: |
0 |
其他资金: |
0 |
预算申报数: |
20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年度绩效目标 |
保障统战部机关日常运行,按要求计划完成年度培训2批次,出差近50批次,水电暖费用较上年降低5%左右,购买办公用品20种次,保障机关电话通讯运转,提升工作效率,保障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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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9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出差人次数 |
>=40人次 |
水电暖较上年降低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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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次数 |
=2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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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材料数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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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购买种类 |
>=20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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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批次 |
<=5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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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通讯缴费数 |
=5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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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出差保障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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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保障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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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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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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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办公用品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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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通讯保障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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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水电暖保障及时性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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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及实现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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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及时性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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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办公用品及时性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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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及时性合规性 |
及时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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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单位工作效率提升性 |
提升 |
单位正常运转保障性 |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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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