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rmz/2023-00045
 标  题: 玛曲县采日玛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采日玛镇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5-28
 
玛曲县采日玛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等各规章制度;

2.负责镇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草案。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票据。

4.负责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定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负责惠民资金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

5.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6.承办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各规章。

二、机构设置

本镇设置的综合性内设机构11个。其中党政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人武部,24个编制(含2个工勤),空编3个;事业单位5个,本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编制共35人,空编6个,县直部门设在我镇的机构3个,分别为藏传佛教寺庙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均实行属地管理的有3个,现工作人员10人。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81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5.68万元,增长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上年结转增长。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12.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6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5.68万元,增长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支出增长,办公费、电费、环境卫生整治费等支出增长。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731.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95.94万元、福利费126.26万元、冬装费9.6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8.9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8.9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35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5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15万元,均为“五无甘南Ÿ绿色玛曲”十大行动专项经费(含环卫工补助、垃圾车燃油费、垃圾填埋场维护费)。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财政拨入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无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活动34次,部门集中采购34次;采购资金50万元。其中货物类50万元。采购项目涉及到办公用品、办公费、取暖费、广告牌制作费、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车、垃圾箱、学习资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费、文化站办公费、驻村工作队办公费、选调生工作经费、选调生慰问物资费等。所有政府采购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政府采购,凡申请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经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审批后自行购买。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是: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二加强事中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实施自评和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707001)”五无甘南绿色玛曲“十大行动专项经费.xls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707001)2023年公用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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