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yjr/2023-00002
 标  题: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5-30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成立,主要职能:(一)督促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处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指导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四)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役军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五)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玛曲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行政编制总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事业编制总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具体如下:

1.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行政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

2.玛曲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21.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9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0.0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了。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2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6.42万元,增长21.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比较大。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0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98.5万元、福利费2.4万元、冬装费1.8万元。

2、本单位无退役人员

3、公用经费预算3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6万元,培训费预计参加省州业务培训5批次7人左右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8.6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

六、预算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产出指标。具体情况如下:保证了全局机构运行所需的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和9名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效益指标,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具体情况如下: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处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指导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满意度指标,广大退役军人、现役军人提供的各种服务均表示满意。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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