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xj/2023-00002
 标  题: 玛曲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5-25
 
玛曲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预算公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州关于园区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园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并落实园区管委会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近期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园区服务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工作。

(四)统一规划、管理入园项目,建设好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

(五)负责协调、沟通、处理好园区内企业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制定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为园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六)根据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积极主动地做好择商选资和安商工作,负责招商宣传策划、项目推介和大型招商活动的组织参与。

(七)负责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园区内的服务组织。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负责园区管委会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处理、会议接待、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政务督办、机关档案、财产管理、公务接待、宣传报道、信访、环境卫生整治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与省、州、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协调工业园区各股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园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承办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股。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近远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跟踪、检查、监督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园区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的预审和上报及项目规划执行情况。监督工作负责及时、准确上报园区企业经济发展动态数据;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园区企业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督促企业提高土地使用率,促其达产达标。负责入园企业项目的的跟踪督导、协调服务;负责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规划环评编制、修订、执行及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协调督促入园企业办理环评手续,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协助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及监督执法。负责园区内就业信息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层次人才选拔及信息管理工作。

(三)招商引资股。负责为企业提供入园有关政策、相关优惠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和园区参观考察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策划、项目

推介及项目库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对外招商项目信

息;负责建立完善、拓宽招商渠道,参与多种形式的对外招

商活动;负责编制、整理招商引资基础资料,制作招商引资

宣传资料,并进行对外宣传的相关活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项目建设相关问题。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00.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3万元,增长3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00.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3万元,增长3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63.5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4.95万元、福利费1.68万元、冬装费2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8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1.8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3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主要按照单位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廉政建设、环境卫生、综治维稳、疫情防控等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考核。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生态经济产业园区2023年工作经费绩效表.xls
附件【生态经济产业园区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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