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lz/2023-00041 | ||
标 题: | 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欧拉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
2、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 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本乡镇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承担优化发展环境和推进项目建设等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4、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在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草原防火、疫病防控等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完善镇村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下设科室包括:政府机关(含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供养人员71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12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97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8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2.77万元,增加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97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5 万元, 上年结转支出61.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2.77万元,增加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888.4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655.81万元;住房公积金96.53万元;福利费16.40万元;冬装费11.80万元;职业年金21.14万元;养老金42.28万元;过渡期奖励补贴100.97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06万元;2022年年-2023年艰边津贴调标68.40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6.06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23.12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2.94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5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五无甘南.绿色玛曲”十大行动专项经费15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镇政府工作。
六、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按上级要求及时开展绩效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下一步将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模式。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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