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4-00003
 标  题: 玛曲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5-30
 
玛曲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玛曲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玛曲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简称玛曲县运管局,于2018年由甘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玛曲分局更名,为玛曲县交运局下属二级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运政大厅和执法队四个科室。玛曲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玛曲县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包括客运班线管理、客运出租车行业管理、普通货物运输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站(场)经营管理、机动车维修经营管理、驾校管理、运输服务行业管理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事业财政补助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事业财政补助人员编制8个。2015年1月份正式将运管分局人员工资经费下划到玛曲县财政局,并将州属的8个编制一并划入玛曲县编制办。现有在职干部职工共计11名(其中党员7人,一般职工4),干部5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1名),工人6名;退休人员5名。比去年减少一名,减少原因是四月份退休一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251.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9.82万元,增长76.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较去年有所增长,故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预算增长。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51.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9.82万元,增长76.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较去年有所增长,故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预算增长。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244.6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38.22万元、福利费4.03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3.38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3.38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3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年初上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8.4万元。

  1.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目标绩效填报及绩效监控填报审核工作已完成。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1、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合计),2、2024年项目公用经费绩效。涉及县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51.03万元。整体绩效目标: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
附件【玛曲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单位整体绩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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