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4-00008
 标  题: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5-30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2024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以及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并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对全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全县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策划组织大型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活动;抓好全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2024当年机构数为1个,系正科级建制的县委常委单位,下设1个参公事业单位玛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1个事业单位玛曲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宣传部核定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公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16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3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29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1.2万元,增长2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计算口径上相比更为精细化,人员基本工资、公积金等上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9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1.2万元,增长2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264.5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57.57万元、福利费4.37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6.16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6.16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2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上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强化采购流程及监管。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在日常政府采购中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完善管理方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高质量完成政府服务及管理工作。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固定资产为1253690.67元,其中通用设备类1002650.67元,家具用具类251040元,无形资产总额为10685.00元,本单位的办公用房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无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239.5万元,主要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5万元。

1组织保障

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在部务会议上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我部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2绩效目标管理

2023年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023年已经实现。

3、年度预绩效目标

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为2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7万元,公用经费20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年度预期绩效目标为:(1)计划完成2024年度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1月-12月工资及福利。(2)计划完成出差人数30人次,办公用品购买种类30种,印刷材料50000份,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工资,邮电费缴纳次数5次,接待人数38余批次。通过以上工作,提升单位工作人员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单位整体绩效.xlsx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宣传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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