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4-00020 | ||
标 题: | 玛曲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
玛曲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的说明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玛曲县妇幼保健院隶属玛曲县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综合类必设机构。
1、继续深化全县妇幼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和公共卫生,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全县妇幼总体健康水平。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加强计划生育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政策法规学习,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
4、继续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学习。
5、坚持以《母婴安全》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6、坚持以群众妇幼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履行公共卫生工作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7、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完成各级政府和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二是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对本县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幼卫生服务检查、考核和评价。四是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母婴安全技术培训,对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五是负责全县孕产、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缺陷检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六是开展妇女保健服务,报括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幼儿园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育、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检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八是完成国家、自治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8、基本医疗服务:一是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二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是产前筛查。四是新生儿疾病筛查。五是助产技术服务。六是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9、根据妇女、儿童保健目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活动。
10、大力宣传《母婴安全法》、实施办法、健康教育和住院分娩的好处。
11、大力推行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12、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提出的信息指标,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全县妇科保健信息资料。将经过整理分析的信息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质控和漏报调查,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3、指导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抽查、核实信息资料,为全县各族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条件。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妇幼保健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1、党政综合办公室 2、信息科3、妇产科 4、护理部 5、超声科 6、检验科 7、儿科 8、药房等。
玛曲县妇幼保健院核定事业编制26名,核定领导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实有在岗人员31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701.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了176.15万元,增加33.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导致工资变动增多。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70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0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6.15万元,增长33.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导致工资变动支出增多。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50.5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28.54万元、福利费10.68万元、冬装费11.30万元等。住房公积金53.69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48.83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48.83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47.82万元。其中:两癌项目7.67万元。艾乙梅项目6.68万元。孕前优生7.59万元。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项目5.27万元。托育机构项目7.43万元。营养包和优化生育服务政策1.63万元。新生儿筛查0.06万元。信息化建设资金11.49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
(四)培训费 0 万元。
(五)会议费0 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63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4年9月我单位占有固定资产原值:337.57万,累计折旧:305.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32.57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预算绩效工作,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妇幼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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