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120 | ||
标 题: | 玛曲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5、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6、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7、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总工会下设1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本单位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9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45.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68万元,增加4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5.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68万元,增加4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30.9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97.41万元、住房公积金10.49万元、养老金12.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万元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4.26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14.26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与上年持平。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按需购买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所有资产均由上级总工会管理,不再重报财政局,特此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
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玛曲县总工会单位整体绩效修订 (专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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