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121 | ||
标 题: | 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和商务局)是县政府职能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工信和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方针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重要经济指标,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负责优质煤配送市场建设。
(4)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5)落实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州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培育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7)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产业发展项目工作。
(8)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融资、上市工作。
(9)落实振兴装备制造业方面相关工作及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10)协调通讯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编制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通讯、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落实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12)负责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咨询、指导和组织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14)落实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测分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
(15)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6)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农牧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等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加强二手车、报废车行业监管,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17)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通道物流项目,整合资源发展通道经济,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商贸会展业的促进和管理。
(18)协调推进和落实国家、省、州贸促会、国际商会相关工作;配合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工商界人士出国洽谈贸易和技术合作及县内企业在国(境)外举办经贸展览会、洽谈会。
(19)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20)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引导支持传统电子商务,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的境内外合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运行、检测和分析。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人员情况:我单位成立于2019年1月31日,全局干部职工9人,其中,核定领导数3人,局长1名,副局长2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520.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2.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少64.64万元,减少1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20.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4.64万元,减少1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61.4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54.64万元、福利费3.5万元、冬装费3.3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31.88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30.86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02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3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财政拨入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无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填报计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2.2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单位整体绩效.xlsx】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