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221
 标  题: 2022年度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9-22
 
2022年度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

2022年度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填埋处置,起草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垃圾收集运输及填理处量管理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负责县城区道路(含人行道),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和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指导村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4.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负责垃圾收集点:公厕、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参与化类池的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

5.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业务工作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调控和监督管理

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填埋处理,起草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队性文稿起草;承办大型会议和队务会议的组织联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建设项目预决算,并对资金使用实施调控和监督管理;管理、监督大队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卫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街道(含人行道)、广场等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建筑垃圾处置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化粪池清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公共区域垃圾库、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并对其日常维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拆除、拆迁、封闭环卫设施的核准或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参与县城城市环卫设施(含化粪池)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垃圾填埋场:负责县城垃圾收集清运及无害化填埋处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22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2022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2022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22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22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022玛曲县市政大队部门决算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44673.29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2814.12元,增长43.5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19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09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22600.0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125569.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25569.86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599275.05元,其中:基本支出7599275.05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44673.29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602814.12元,增长46.1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191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226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9275.0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6519.31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19100.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588.00元,支出决算为8094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多导致的预算超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976.20元,支出决算为32255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多导致的预算超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710.08元,支出决算为20671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92565.36元,支出决算为6842653.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411.80元,支出决算为146411.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9275.05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2849.55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517.83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是因其他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626425.5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9037.14元,增长121.64%,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人员经费也增加至公用经费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40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9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04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4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县市政大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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