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344 | ||
标 题: | 政协玛曲县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政治协商: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或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2025年初在职人数26人,年初退休人员24人,政协玛曲县委员会由六委一办组成,即六个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一个办公室,财务室由办公室主管,主要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784.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20万元,增长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较上面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784.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16.18万元,下降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上年度结转结余,节约正常办公开支。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611.3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05.52万元、住房公积金51.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6.23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10.76万元、休假补贴10.15万元、年度考核奖21.03万元、临聘人员工资6.6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51.97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51.97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2.04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差旅费、政协会议、政协委员培训等。
4、专项经费预算41.5万元。其中:县乡政协委员生活补助。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2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货物类36万元,服务类19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局政府无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5年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22259元,累计折旧1303459.7元。(其中:房屋原值870000元,累计折旧816350元,设备原值630159元,累计折旧410385.32元,家具用具原值410250元,累计折旧73600.38元,无形资产原值11850元,累计折旧3160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度,政协玛曲县委员会严格把控预算绩效。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4.85万元。
在资金使用上,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等。通过严谨规划每一笔资金流向,严格监督执行过程,保障了财政资金精准投入政协履职的关键环节,切实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政协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县政协2025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县政协2025绩效目标表(委员生活补助).xlsx】
附件【县政协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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