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352 | ||
标 题: | 玛曲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战略部署。
2、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项目洽谈及综合协调服务,负责县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
3、负责组织全县各行业、各类企业参加全国和区域性的各种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展销会,协助县有关部门到外地开展招商推介会。
4、参与本县重大项目的洽谈工作,并受县或企业的委托与投资者进行洽谈。
5、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开展有关招商引资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联络工作。
6、负责对县招商引资工作调研和指导,对本县招商引资工作及时进行督查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
7、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垂直管理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属县政府的组成部门,正科职级。玛曲县招商局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1.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
2.负责局内各种会议工作。
3.负责文件打印、校对、复印、分发和传真收发工作。
4.负责做好会计工作,严格遵守《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按规定审核报销单据,负责客商接待,做好后勤工作。
(二)综合股
1.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征集、筛选、分类、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2.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册、合同书等招商引资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册、合同书等招商引资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同全县招商引资企业联系、咨询和服务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商股
1.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汇总、统计、备案、管理及有关报表数据的报送。搜集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招商引资动态。
2. 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对接、洽谈、产品展销及经贸洽谈的工作,负责对外客商投资事项的联系、协调、咨询、服务工作。
3.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玛曲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2025年实有人数9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与2024年度相比,增加2人,增长28.57%,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本年新增公务员2人。
2025年离休人员人数为0人。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
2025年退休人员人数为8人。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209.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9.91万元。比2024年增加33.35万元,增长0.012%,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务员2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46.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48万元。比2024年减少29.08万元,下降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92.4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6.64万元、住房公积金16.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7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3.23万元、休假补贴3.3万元、年度考核奖7.2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0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4.46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6.79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打字复印费、办公用品、临聘人员工资。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采购3万元,其中货物类3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2025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截至2024年12月国有资产原值6.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原值是3.98万元。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资产原值1.9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54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9.9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92万元,津贴补贴74.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72万元,住房公积金16.2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56万元,离退休费6.78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以上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我局正常的行政运转和职工工资发放。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1)(1)(2)(2).xls】
附件【2025年玛曲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单位整体绩效 (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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