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356
 标  题: 玛曲县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05-26
 
玛曲县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县委的决定、指示,研究和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建设重要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组织协调全县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全县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牧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指导、检查、监督。

(三)负责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干部管理体制的建议;负责提出乡科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综合分析研判,办理职务任免;负责全县干部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县管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干部的交流、上挂、下派;负责全县干部考核;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对全县科级干部进行监督,审理科级干部、公务员、县委部门事业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及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级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负责培训方案审核备案和培训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县农牧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六)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职级晋升、教育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负责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落实、联系服务等工作;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九)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十)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组织部下设4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教育培训股。2025年初在职16人,退休4人。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500.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减少37.03万元,下降2.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不再保留“两新”工委牌子。划入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500.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元。比2024年减少37.03万元,下降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不再保留“两新”工委牌子。划入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减少;上年结余资金减少了。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25.5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20.03万元、住房公积金27.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2.90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5.31万元、休假补贴5.75万元、年度考核奖13.75万元、临聘人员工资0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7.71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7.04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67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培训资料费、展板、印刷宣传资料、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采购办公设备、档案柜、档案盒等支出。

4、专项经费预算1147.60万元。其中:村级办公经费215万元;村干部报酬593.50万元;组干部报酬297.85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24.05万元;60岁以上20年党龄牧村老党员生活补助16.80万元;天津、省、州挂职干部保险0.4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无违规采购情况的发生。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8.9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货物类16.2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局暂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为:固定资产总计为238.1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189.65万元、家具用具类48.51万元),信息数据无形资产0.414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以中期、年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包括整体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村级办公经费215万元、村干部报酬593.50万元、组干部报酬297.85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24.05万元、60岁以上20年党龄牧村老党员生活补助16.80万元;天津、省、州挂职干部保险0.4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离任村干部补助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村干部报酬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025年全县村级办公经费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天津、省、州选派挂职干部人身保险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农牧村老党员生活补贴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县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单位整体绩效.xlsx
附件【组干部报酬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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