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358 | ||
标 题: | 玛曲县草原工作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全县草原调查规划,草场鼠虫害防治及预测预报。
2、推广应用草原畜牧科技知识和引导牧民进行草原保护、草原建设。
3、优良牧草的引种驯化、推广应用。
4、推广人工种草技术,提高牧民冬春补饲。
5、草原载畜量核定,划区轮牧技术的推广应用。草场划分中野外勘界、绘图、面积计算等。
6、进行草原建设项目中的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
7、承担国家及省州有关草原科技项目的研究与推广。
8、草原生态功能的监测与应用。
9、申报有关草原保护、建设的项目及实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玛曲县草原工作站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1、办公室
处理单位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负责单位文件的处理和上报,来文登记和文件档案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2、草原保护建设股
申报实施相关草原保护建设项目,主要进行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调查规划,推广草原畜牧业实用技术,优良牧草的引种驯化实验及推广应用,草原科技项目研究与推广等工作。
3、草原动态监测股
监测天然植被生长情况,主要包括天然草原牧草返青期监测、生长期监测、枯黄期监测,退牧还草工程效益监测、天然草原牧草生产力监测和玛曲县天然草原国家级固定监测点监测等工作,上报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547.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26.36万元,增长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547.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万元,增长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486.128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377.7283万元、住房公积金42.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9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8.76万元、休假补贴4.25万元、年度考核奖17.7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0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61.3842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17.95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32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 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站没有政府采购服务的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站没有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站2025年固定资产原值729670.10元,其中,房屋构筑物273986.1元,设备430944.00元,家具和用具24740.00元,无形资产109001.00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00元,专利及信息数据等无形资产109000.00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我站今年预算总额是547.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支出,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金额是92.18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的金额是34.90万元,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的金额是377.73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的金额是42.70万元。
通过前几年的努力,我站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已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完善预算编制流程,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预算的充分执行。
3、改进预算绩效评价: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衡量性的制定,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化工具的投入和应用,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县草原站2025预算整体绩效.pdf】
附件【草原工作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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