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395 | ||
标 题: | 中共玛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玛曲县委的主要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关于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士,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人士、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业,加强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藏胞及国内亲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联系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开展玛曲县内外统一战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2025当年机构数为1个,系正科级建制的县委常委单位。部内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分别为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对国外藏胞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玛曲县工商业联合会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统战部核定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5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24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人员1人,非统发人员1人。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377.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减少50.38万元,下降11.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名退休人员死亡,一名遗属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7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50.38万元,下降50.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名退休人员死亡,一名遗属人员减少。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44.5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28.07万元、住房公积金28.0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22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5.65万元、休假补贴2万元、年度考核奖12.11万元、长聘(临聘)人员工资13.41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2.95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12.6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35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1万元、差旅费4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电费1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5年预计接待40人10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上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强化采购流程及监管。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在日常政府采购中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完善管理方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高质量完成政府服务及管理工作。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固定资产为438110.00元,无形资产总额为11255.00元,本单位的办公用房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无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本部门将绩效管理纳入重要工作当中,通过评价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出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规范的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已达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绩效目标要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资金使用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量化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一是对于绩效目标执行正常项目,提出保障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对于执行出现偏差的项目,结合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机制,由点及面,逐步扩大项目执行绩效跟踪监控范围,为下一步绩效监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本部门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过程中编制绩效评价方案,拟订评价计划,选择评价工具,确定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指标。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提交预算绩效报告,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如未实现绩效目标,须说明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资金效率的措施。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要求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大事优先、民生优先、绩效优先”的预算分配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将评价结果依法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2025年公用经费20.0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20.0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xls】
附件【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单位整体绩效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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