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413
 标  题: 中共玛曲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05-26
 
中共玛曲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县委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社会工作、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乡镇(场)开展社会工作。

(二)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八)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九)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访、来电、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十一)负责向各乡镇和部门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全县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十二)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总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十四)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五)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六)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

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内部审计、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老干部等工作。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有关工作。承担相关重要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综合研究、拟定审核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重点工作调查研究。拟订对信访问题突出乡镇和部门的通报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意见并组织实施;衔接配合上级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承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呈报和通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指导实施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定、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承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县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承办有关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外事有关工作。承担对全县性行业商会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拟定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规划、制度和措施。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工作和党建其他工作。承担县委“两新”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对有关部门开展本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工作。承担指导推动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培训,培育志愿精神、志愿文化。组织开展全县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群众来访;承担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来访事项;检查指导各乡镇和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的投诉事项;负责转送、交办、督办群众通过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投诉的本级信访事项及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网民留言;负责本级办理的网上投诉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呈报;负责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信息化服务保障及技术培训工作;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使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检查指导各乡镇和部门网上来信办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和部门网上投诉的办理工作。督查、督办上级信访部门和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疑难信访事项的信访听证;拟定对各乡镇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和部门信访督查工作。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224.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42.07万元,增长23.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的增长。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24.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42.07万元,增长23.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的增长。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202.7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38.81万元、津贴补贴80.27万元、其他补贴支出3.45万元、住房公积金17.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75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3.23万元、休假补贴0万元、年度考核奖8.0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0万元、工资晋升8.34万元、其他福利费用10.56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29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29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单位无项目预算。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玛曲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中共玛曲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门整体绩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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