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427 | ||
标 题: | 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本级)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设施和服务标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电影行业实行执法监管。
(二)拟订全县文体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体旅游设施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三)承担全县公共文体和旅游事业管理职责,推进全县文体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监督指导全县文体和旅游重点基础社会建设。拟订社会文体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文化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县各类文体和旅游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规划全县文体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全县文体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引导全县文体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文体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强化旅游综合服务功能。
(五)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区域、文化旅游目的地、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专业村、牧家乐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全县休闲度假、自驾车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协调指导特色潜力行业,整合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
(六)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合作、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参与协调全县文化旅游节庆、重大会展、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紧急救援;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八)推进全县文体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文体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组织全县文体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社团资格审查;承担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责任;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县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十)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并规划、指导我县博物馆建设。
二、机构设置
内设行政机构6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宣传监管、产业发展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景区管理委员会、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共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所属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3名。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083.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9.29万元,增长0.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旅游的收支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083.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9.29万元,增长0.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旅游的收支的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028.2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92.34万元、住房公积金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136.12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46.42万元、休假补贴329.33万元、临聘人员工资215.70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39.36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50.01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48.67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34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报销、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差旅费报销2万元,办公经费支出3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暂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5年年初我单位固定资资产总额4810.70万元,累计折旧2356.54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原值4790.20万元,累计折旧2057.90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83.29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83.2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支出828.15万,。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人员经费预算为1078.28万元,主要包括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959.2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82.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6.13万元。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19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离退休费48.66万元、退休人员预算遗属生活补助1.34万元。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保障我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全年度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发放,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支出。
我单位按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围绕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稳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文旅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级).xls】
附件【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单位整体绩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