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439
 标  题: 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05-26
 
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8、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队成立于2001年,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一正一副领导班子。2006年12月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成立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6名,发展对象1名,积极分子1名,入党申请人9名。现有职工40名,其中正式在编职工10名,退休一名,合同工3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4人,退役军人有6人。

(一)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城管执法股,城乡环卫督查室、财务室、执法岗亭5个。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386.26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4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5.41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8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26万元。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26.0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314.37万元、福利费11.65万元、冬装费24万元等。

2、公用经费预算20万元。

3、专项经费预算60万元。其中,全县照明电费6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37.3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3.8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33.56万元。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政府采购流程购置和处置资产。做到账卡相符,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存在不记、漏记或者错记固定资产情况。不存在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情况、不存在未经批准非公开处置资产、暗箱操作情况、不存在资产处置收入未按时缴纳国库的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产出指标。具体情况分析如下:保障了单位10名在职职工全年度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发放,保证了全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支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效益指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玛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满意度指标。我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表示满意。

项目绩效调整数据

(2025年度)

年度目标

为了保障城市照明亮化正常运行,彰显城市现代化,我单位向县财政申请2025年1月-12月城市亮化费60万元。达到城市照明亮化具有提升城市形象与美感,美化夜景风貌,展现城市活力;保障公共安全与便利,改善夜间出行环境,增强区域安全感;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尕,带动夜间经济,丰富居民生活;传承文化与彰显特色,融合文化元素,塑造城市个性;生态与节能平衡的目标,现代化工程多采用LED等节能光源,在提升效果的同时降低能耗,部分区域还会结合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按需调节亮度,兼顾美观和环保。

分解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类型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值内容

备注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准确性

91



质量指标

合格率

94

%



时效指标

及时性

98

%



效益指标

20

经济效益

可实现性

>

96

%



社会效益

经济性

>

94

%



生态效益

可靠性

93

%



可持续影响

相关性

92

%



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

97

%



成本指标

20

经济成本指标

明确性

95

%



社会成本指标

可衡量性

>

97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可比性

90

%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执法局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表.docx
附件【执法局单位整体绩效.xls
附件【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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