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zj/2026-00022 | ||
| 标 题: | 2026年玛曲县河曲马场部门预算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6-02-0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单位建于1958年,现为玛曲县人民政府直属县级事业单位。负责河曲马场五个队牧民的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工作。另外还肩负着“河曲马”、“欧拉羊”的科学研究工作以及草山湿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玛曲县河曲马场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各项社会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场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牧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牧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牧村市场监督。
(三)负责场部、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场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场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场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场牧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牧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牧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搞好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场、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牧惠牧政策,搞好牧村土地、草场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牧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场、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八)负责本场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牧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搞好本场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十)负责搞好本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十一)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草场、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草原、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搞好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十三)负责本场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统计和干部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技能,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干部培训、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组织建设、岗位责任、议事、信访等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场党委、场部日常工作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联络政协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项目实施、人事管理工作。
(二)党建科。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团委、妇联、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农牧业、产业开发、渔业、林业服务及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管理、森林资源保护、草原资源保护、水利及河长制等工作;负责计划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科技培训和指导服务等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负责草原管理、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各类畜种的繁育、畜种改良和养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农牧业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工作;负责文体旅游、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河曲马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河曲马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科。负责统筹政法工作、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扫黄打非、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火减灾、法制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
(五)财务科。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收支管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六)公共服务科。负责辖区内草原、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教育科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环境污染、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动员、退役军人、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及双拥等工作;负责民政事务、社会救助、残联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医疗养老保障、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玛曲县河曲马场核定事业编制数39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设场长兼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副场长2名(副县级)。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其中:设综合科科长、党建科科长、发展规划科科长、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公共服务科科长各1名(均为正科级),综合科副科长、党建科副科长、发展规划科副科长、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公共服务科副科长各1名(均为副科级)。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990.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5年增加65.97万元,增长(下降)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990.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65.97万元,增长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853.5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69.67万元、津贴补贴415.15、住房公积金71.5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8.22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14.14万元、年度考核奖31.54万元、临聘人员工资3.3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81.71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79.67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2.04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左右。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5年底国有资产原值1266.239万元,折旧121.733万元,净值1144.50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按计划1.重点抓民生领域建设,协调配合河曲驿站旅游景区运营,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带动周边牧户发展自身经济。2.结合现有资源,按照草畜平衡生态保护工作,发展现代畜牧业园区,发展新型畜牧产业,帮助牧民群众转变发展观念,提升发展质量。3.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先争优、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的帮扶活动,狠抓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以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牧村为目标。4.积极配合县上各级部门,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且深入落实到广大牧民群众心中。较好完成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新型牧村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工作。5、改善办公条件,提升工作效率;6、保障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7、做好服务群众工作;8、落实好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9、办理日常事务;10、全力做好场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电的处理工作;
2026年预算总额99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5.26万元、公用经费55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安排,无上级补助。
公用经费预算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马场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60609173220440.xls】
附件【玛曲县河曲马场部门整体绩效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