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6-00105
 标  题: 2026年玛曲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2-06
 
2026年玛曲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部门预算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填埋处置,起草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垃圾收集运输及填理处量管理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负责县城区道路(含人行道),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和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指导村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4.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负责垃圾收集点:公厕、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参与化类池的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

5.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业务工作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调控和监督管理

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填埋处理,起草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队性文稿起草;承办大型会议和队务会议的组织联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建设项目预决算,并对资金使用实施调控和监督管理;管理、监督大队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卫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街道(含人行道)、广场等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建筑垃圾处置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化粪池清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公共区域垃圾库、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并对其日常维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拆除、拆迁、封闭环卫设施的核准或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参与县城城市环卫设施(含化粪池)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垃圾填埋场:负责县城垃圾收集清运及无害化填埋处理。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930.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5年增加37.05万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930.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37.05万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56.5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68.73万元、住房公积金29.13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91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5.73万元、津贴补贴181.3万元、年度考核奖13.75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9.95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9.95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环卫车辆维修、环卫车辆燃油费。

4、专项经费预算484.38万元。其中: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大队环卫工工资174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四)培训费0 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1) 办公用品及电费10万元。

(2)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0万元。

(3)车辆加油服务5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玛曲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始终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将预算资金管理与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投入都精准服务于县域环境改善。

在人员经费方面,930.87万元预算重点保障大队一线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障支出,通过稳定人员队伍、激发工作积极性,为日常环卫作业的常态化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依托该部分经费,大队能够持续优化人员配置,确保街道清扫、垃圾清运、设施维护等核心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提升了县城主次干道保洁质量和垃圾日产日清效率。

公用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日常办公运转、作业车辆燃油及小型维修、办公用品购置等,为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通过合理调配公用经费,保障了作业车辆的正常出勤和办公流程的高效衔接,确保环卫服务无间断、全覆盖。

专项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如重大节假日前后的环境提升、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清理、环卫设施更新维护等。通过专项投入,针对性解决了日常保洁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县城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环卫作业所需的物资采购(如垃圾袋、清扫工具等)、临时突击性保洁服务、社会化服务协作等,为应对突发环境卫生问题、保障特殊时期环境质量提供了灵活支撑。

总体来看,各项预算经费的投入与使用,紧密围绕“打造洁净玛曲、提升城市品质”的目标,通过科学分配、精准投放,切实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环卫服务成效。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每一笔资金都发挥最大效益,为玛曲县环境卫生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绩效调整数据

(2026年度)

蓝色、黄色表头请不要修改,黄色表头下为必填数据,添加数据行建议复制上一行并且按要求合并单元格否则会造成系统错误!!!

年度目标

发放2026年全年环卫工174人工资,1类工资3290元16人。2类工资2490元46人。3类工资2290元25人。4类工资2060元87人。

分解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类型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值内容

备注

效益指标

20

经济效益

保证人员工资

>

95

%



社会效益

保障环卫工人生活

>

94

%



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环卫工工人满意度

>

95

%



成本指标

20

经济成本指标

环卫工工资

>

4843800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发放金额

>

95

%



环卫工人数

=

174



质量指标

发放准确率

>

100

%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环境卫生大队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xlsx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玛曲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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